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十二字方针和“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治特,严守安全底线,打好三大战役,着力推动改革,强化基础建设,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指标,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水平。围绕以上要求,全系统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严守安全底线
(一)推进依法治特。
1.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按照立法计划研究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加快制订特种设备召回、报废、经营和压力管道监管等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规章,积极推进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大规范)的制修订,探索完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协调机制,着力推动地方立法和标准制修订。
2.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健全质检内外监督体系,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衔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利用“六一儿童节”、“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节能知识,在全社会不断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4.从降低设备事故率转变为同步降低设备事故率和故障率。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将安全监管重点前移,探索从降低电梯事故率转变为同步降低事故率和故障率。以电梯故障率作为质量与安全的契合点,试点建立以故障率为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为监管部门改进监管措施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开展故障率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倒逼维保单位和制造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
5.加强风险防控。突出“两防”(防重特大事故、防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建立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无缝衔接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介入、及早处置,防止特种设备事故损失和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
6.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应急机构,配齐配强应急人员、装备,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7.严格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将风险管控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探索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做好立式燃煤锅炉隐患消除、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保障工作。
二、打好三大战役
(一)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
8.组织集中攻坚。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电梯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对“问题电梯”评估、建档,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隐患。特别是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要通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联合有关部门推动解决。推广北京、重庆等地经验,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9.构建长效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中等以上城市今年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快电梯规章规范标准制修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建立信息平台,发挥各方面作用,齐抓共管,进一步实现保障安全、为民服务的双重目标。
(二)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10.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组织实施油气(长输)管道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规范生产环节和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质量安全。
11.规范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使用环节安全检查,组织制修订有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基本完成使用20年以上老旧管道定期检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检验质量。
12.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组建专家组指导检验检测、风险评估,解决疑难问题。
(三)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
13.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4.摸清锅炉能效状况。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发布全国锅炉能效状况统计结果,为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升锅炉测试、诊断、评价等技术服务能力。
15.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推进锅炉系统运行标准化管理,开展达标试点示范,完成50个标杆锅炉房示范建设,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专项培训,切实提高运行人员操作技能。
16.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效锅炉推广、锅炉节能改造、淘汰落后锅炉等工作,做好相应的测试监测工作。
三、着力推动改革
(一)推动改革方案实施。
17.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顶层设计方案,抓紧出台与顶层设计方案相配套的细化方案;研究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技术检查机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积极推进地市级以上技术检查机构建设。
(二)深化两项改革。
18.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按风险程度梳理各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子项目,分类推进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行政许可改革;在落实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子项目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加快制定出台特种设备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措施。
19.大力推进检验工作改革。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方案,积极推进特检机构整合和做大做强,不断提升特检高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依据检验性质、领域分类推进检验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解决检验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创新监管模式
20.优化安全监管体制。探索建立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制度;加大与标准、法规、质量、执法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作用,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作用,探索建立对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制度,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快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21.创新工作机制。在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领域加大物联网试点应用力度,继续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在电梯、客运索道等领域推进安全责任保险,运用市场手段,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开展老旧气瓶集中定点报废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数据库,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
四、加强基础建设
22.夯实监管基础。继续完善六大工作体系,着力完善法规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科技大平台作用,实施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实施多元共治,筑牢监管工作基础,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23.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借鉴安监等部门成功经验,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推动特种设备监察力量向基层延伸,探索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法水平。
24.强化基本保障。积极协调人社、财政部门,参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做法,争取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补贴政策,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投入,发挥队伍的积极性,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5.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按照抓业务抓队伍“两手抓”、管行业管行风“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防范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