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认可评审依据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共25个要素。CNAS使用该准则作为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为支持特定领域的认可活动,CNAS还根据不同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一系列的特定领域应用说明,例如微生物检测领域、化学检测领域、玩具检测领域、纺织检测领域、信息技术软件产品检测领域等,对本准则的通用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和解释。认可实验室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时,除了应该满足本准则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应专业特定领域应用说明。
CNAS认可申请条件
根据CNAS的要求,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
①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即实验室或所在母体应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均可。
②按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各要素(过程)都已运行并有相应记录,包括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至少六个月;
④在申请后三个月内可接受CNAS的现场评审;
⑤具有申请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能力,并至少参加过一次CNAS或其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
⑥具有支配所需资源的权力;
⑦遵守CNAS认可规则、认可政策等有关规定,包括支付认可费用,履行相关义务。
CNAS认可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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