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预制弯管制造许可证专项条件
C5.5.1 专业人员
C5.5.1.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中应当有焊接责任人员。
C5.5.1.3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占全职员工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0%,且不少于10人。其专业中还应有焊接、热处理专业人员。
C5.5.1.4 无损检测人员
工厂预制电站弯管的,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或者渗透检测Ⅱ级至少各2人项。
C5.5.1.5 理化检验人员
理化检验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
C5.5.1.6 焊接人员
至少有4名持证焊接人员。
C5.5.2 生产条件
C5.5.2.1 厂房场地
厂房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3000㎡。
C5.5.2.2 生产工序
一般还应当有弯制成型、焊接、硬度测量、金相分析等生产工序,并且不得分包。
C5.5.2.3 生产设备
有与所制造弯管产品相适应的中频弯管机、起重机械、焊机(包括钨极气体保护焊机)、局部热处理装置。
C5.5.3 检测手段
除满足C5.5.2.2生产工序所需要的检查设备外,还应当至少有射线探伤机2台。